学校各部门:
根据西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2026年高等教育(本科、研究生)国家教学成果奖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高等教育(本科、研究生)自治区教学成果奖评审结果和教育部分配推荐名额,我校组织开展校内遴选评审,确定拟推荐申报成果。
为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确保推荐成果质量,广泛接受师生监督,现将我校拟推荐申报2026年高等教育(本科、研究生)国家教学成果奖的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一、公示时间
2026年06月23日至06月29日(共计5个工作日)。
二、反映渠道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成果的真实性、权属及学术规范性等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学校纪检监察室反映。所反映问题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以单位名义反映的,请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请署真实姓名、所在单位及联系方式,以便核实与反馈。对于匿名或超出公示期的异议,恕不受理。
请相关部门及时通知成果主要完成人。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已妥善处理的成果,按要求在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提交申报材料。
西藏藏医药大学教务处
2026年06月23日
附件:西藏藏医药大学拟推荐申报2026年高等教育(本科、研究生)国家教学成果奖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