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西藏藏医药大学研究生学位授予实施细则》等相关文件要求,12月11日上午,在学校行政四楼会议室召开2024年学位评定会议(第二次),会议由学校党委副书记、校长、学位评定委员会主任米玛同志主持,邀请西藏自治区藏医院党委副书记、院长次仁,以及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等共13人参加会议。
会上,研究生处仁青加处长宣读了西藏自治区藏医药管理局下发的《关于公布2024年度藏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核合格分数线及合格人员名单》,并简要说明了《西藏藏医药大学研究生学位授予标准》;藏医系南木加副主任分别汇报了31名民族医学(藏医)专业型硕士研究生和10名民族医学(藏医)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位授予资格的初审情况。随后,全体委员抽查了参评学生的在校课程成绩、获得医师资格证书情况、学位论文评阅、答辩和在校期间发表学术期刊论文情况。最后审议并举手表决,同意授予尼玛扎西等25名学生民族医学(藏医)专业型硕士学位,德曲等6名学生民族医学(藏医)学术型硕士学位。
最后,学校党委副书记,校长、学位评定委员会主任米玛做讲话,他首先向各位委员积极参与学位评定会议表示感谢,同时也肯定了藏医系对研究生二级管理的重视程度和对学位评定所做的前期工作。他指出,研究生处和二级系部要注重工作细节,强化担当责任、规范工作程序,切实履职尽责;提高研究生教育教学和人才培养质量,提升学校办学水平。
会上,委员们对加强专业型研究生指导教师的临床指导和科研能力提出了意见建议。
多吉卓玛(研究生处)/文图 张雪/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