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近期对湖北十堰市张湾区艳湖社区集贸市场燃气爆炸事故做出的重要指示精神,结合教育厅《教育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关于严禁管制刀具等危险品进入校园的通知》(教基厅函〔2021〕17 号)要求,根据学校党委指示,为加强学校的安全管理工作,给广大师生营造一个“安全有序、文明和谐”的校园环境,6月16日早上,由学工处(团委)、总务处、保卫处、住校民警及各系(部)深入学生宿舍开展管制刀具、危险物品及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驻校民警结合多年工作经验对排查工作安排提出建议,对本次参与人员进行分组,对检查内容作了具体要求。学工处(团委)牵头, 联合总务处、保卫处、学校民警,带各系(部)对学生宿舍进行了安全检查,重点检查管制刀具、消防设施及其他危险物品,同时对学生宿舍进行了安全隐患排查和卫生检查。此次检查未发现学生藏匿管制刀具和其他违禁物品,检查中发现个别宿舍存在使用大功率电器现象,对大功率电器进行登记,收缴代管,对使用学生进行批评教育。通过本次安全检查是学生进一步增强安全意识,努力把安全隐患扼杀在萌芽状态,为创建“平安校园”奠定了扎实的基础。
通过本次安全检查各相关部门共同形成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把常规检查与突击检查相结合,继续加强我校大学生安全教育,进一步帮助学生树立法制观念,提高自我保护意识,营造平安和谐的校园环境,确保学生安全健康成长。
学工处/文图 宣传部/审